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住建部:拟全面禁止使用此类脚手架、支撑架!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021-07-12 17:02:18

近日,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竹(木)脚手架和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被禁止使用

文章后半段为全国各省市已作出规定的相关文件汇总,建议大家读完。

本次拟淘汰目录里,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







禁止使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1、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2、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3、竹(木)脚手架   (禁止)

4、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   (禁止)

5、有碱速凝剂





限制使用施工工艺、设备

1、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2、基桩人工挖孔工艺(限制)

3、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

4、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

5、碘钨灯、卤素灯、荧光灯、白炽灯  (限制)

6、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  (限制)

在征求意见稿中,竹(木)脚手架和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被全面禁止,改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非悬挑钢管脚手架等替代。

文件原文:

图片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anquanchu@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1年7月1日

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编码名称简要描述淘汰类型限制条件和范围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供参考)
一、房屋建筑工程
1. 施工工艺
11.1.1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在施工现场采用拌制砂浆,通过切割成型等方法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禁止
专业化压制设备和标准模具生产垫块工艺等。
21.1.2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利用卷扬机拉直钢筋。禁止
普通钢筋调直机、数控钢筋调直切断机的钢筋调直工艺等。
31.1.3钢筋闪光对焊工艺人工操作闪光对焊机进行钢筋焊接。限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不得使用:1.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场)或钢筋加工厂(场)内进行钢筋连接作业;2.直径大于或等于22mm的钢筋连接。套筒冷挤压连接、滚压直螺纹套筒连接等机械连接工艺等。
41.1.4基桩人工挖孔工艺采用人工开挖方式,进行基桩成孔。限制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不得使用:1.地下水丰富、孔内空气污染物超标准、软弱土层、流沙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区域;2.机械成孔设备可以到达的区域。冲击钻、回转钻、旋挖钻等机械成孔工艺。
51.1.5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使用水泥砂浆粘贴外墙饰面砖存在脱落安全隐患。限制不得用于外墙饰面砖黏贴高度高于15m的工程。外墙涂料。
61.1.6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使用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易发生火灾事故。限制不得用于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卷材、自粘类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等。
2.施工设备
71.2.1竹(木)脚手架采用竹(木)材料搭设的脚手架。禁止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非悬挑钢管脚手架等。
81.2.2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采用门式钢管架搭设的满堂承重支撑架。禁止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钢管柱梁式支架、移动模架等。
91.2.3碘钨灯、卤素灯、荧光灯、白炽灯施工工地用于照明的碘钨灯、卤素灯、荧光灯、白炽灯等非节能光源。限制不得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节能灯、LED灯等。
101.2.4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材料的垂直运输。限制不得用于21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升降机。
3.工程材料
111.3.1有碱速凝剂氧化钠当量含量大于1.0%且小于生产厂控制值的速凝剂。禁止
溶液型液体无碱速凝剂、悬浮液型液体无碱速凝剂等。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 施工工艺
122.1.1盖梁(系梁)无漏油保险装置的液压千斤顶卸落模板工艺盖梁或系梁施工时底模采用无保险装置液压千斤顶做支撑,通过液压千斤顶卸压脱模。禁止
砂筒、自锁式液压千斤顶等卸落模板工艺等。
132.1.2空心板、箱型梁气囊内模工艺用橡胶充气气囊作为空心梁板或箱型梁的内模。禁止
空心板、箱型梁预制刚性(钢质、PVC、高密度泡沫等)内模工艺等。
142.1.3检查井砖砌(含砌块)工艺又称窨井,可分为砖砌矩形检查井和砖砌圆形检查井,易渗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禁止
混凝土检查井、一体式成品检查井等。
152.1.4顶管工作竖井钢木支架支护施工工艺顶管工作竖井支护采用外侧竖插木质大板围护加内侧水平环向钢制围撑组合支护结构型式。限制在下列任一条件下不得使用:1.基坑深度超3m;2.地下水位超基坑底板高度。钻孔护壁桩、地下连续墙、沉井、钢格栅锚喷护壁施工工艺等。
162.1.5桥梁悬浇挂篮上部与底篮精轧螺纹钢吊杆连接工艺采用精轧螺纹钢作为吊点吊杆,将挂篮上部与底篮连接。限制在下列任一条件下不得使用:1.前吊点连接;2.其他吊点连接:(1)上下钢结构直接连接(未穿过混凝土结构);(2)与底篮连接未采用活动铰;(3)吊杆未设外保护套。挂篮锰钢吊带连接工艺等。
2. 施工设备
172.2.1桥梁悬浇配重式挂篮设备挂篮后锚处设置配重块平衡前方荷载,以防止挂篮倾覆。禁止
自锚式挂篮设备等。
182.2.2非数控孔道压浆设备采用人工手动操作进行孔道压浆的设备。限制在二类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不得使用。数控压浆设备等。
192.2.3非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采用人工手动操作张拉油泵,从压力表读取张拉力,伸长量靠尺量测的张拉设备。限制在二类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不得使用。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等。
3.工程材料
202.3.1九格砖利用混凝土和工业废料,或一些地方材料制成的人造水泥块材,外形尺寸比砖大,外观差、强度低、不透水、使用寿命短。限制不得用于市政道路工程。透水方砖。
212.3.2光面混凝土路面砖影响行人安全、不透水。限制不得用于新建和维修广场、停车场、人行步道、慢行车道。预制混凝土大方砖。
222.3.3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易渗漏污水,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限制不得用于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市政管网用的埋地排水工程。承插口排水管。

随着新型脚手架的出现,国家开始强烈要求禁用传统脚手架,大力推广新型脚手架,在一些大型或者特殊的工程项目,国家甚至强行要求使用新型盘扣脚手架

此前,交通运输部等两部门发文,推荐盘扣式脚手架!!

  • 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和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

  • 限制使用扣件式钢管满堂支撑架、普通碗扣式钢管满堂支撑架

图片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的公告

为防范化解公路水运重大事故风险,推动相关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各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后,全面停止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

2020年10月30日

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的脚手架

图片

目前为止,已有多地发文禁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要求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湖北





宜昌市

2021年2月1日,宜昌市发布第一批禁限目录,禁限使用扣件式、轮扣式、碗扣式等定型钢管模板支架



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轮扣式、碗扣式等定型钢管模板支架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

均推荐选用的内容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对于限制和禁止目录中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其中,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鼓励进行变更设计

广东





东莞

广东东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架主要构配件监管的通知》,要求:

  • 3月1日起,模板支架禁止使用门式钢管脚手架。

  • 3月1日起,模板支架使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施工企业在每批次进场时均须由监理企业按要求进行见证送检,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 未按要求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的,责令相关责任企业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广州

广州市住建局《关于征求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试行)意见的函 》(穗建质〔2021〕129号)提出:

1.jpg

江苏





苏州

2020年,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一、2020年9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注意:所有类型的支架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否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项目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停工整改





南通

2020年8月4日,南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中属于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0年下半年起申报“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的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在“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中予以加分





徐州

2.png

浙江





温州

2020年,温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即日起,属于超危大工程和参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2、2021年1月1日起推广到所有的模板支撑架工程。




宁波

自2021年5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搭设高度6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当选用承插盘扣式等新型工具式支模架

新开工申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应当选用承插盘扣式等新型工具式脚手架及支模架

上海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的通知:为了满足“施工防护设施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的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内工程项目应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实施范围为:

  • 外环线以内,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 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 施工作业点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15米及以内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重庆

在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也对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作了限制。

具体来讲,根据《通告规定》,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理由是整体性差,存在安全隐患,建议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其他脚手架,如全钢爬架等。此外,通告还对扣件重量作了具体要求:

1.自重<13.2N/个的直角型全铸铁扣件;

2.自重<14.6N/个的旋转型全铸铁扣件;

3.自重<18.4N/个对接型全铸铁扣件

对不符合这些要求的扣件,将禁止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通告规定,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来源:住建部官网、交通运输部、各省市住建厅
转载自:广东省建筑管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C座8楼| 电话:0755-83475153 | 传真:0755-83475320 © 2020 版权所有©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 京ICP证000000号